李敖有位至交,也是他聲稱唯一沒有罵過的人,他是我敬重的台灣「紙上風雲第一人」──高信疆先生。一九七六年,李敖第一次出獄,台灣還處在黨禁報禁的年代,但高信疆甘冒風險,極具膽識地在他主持的《中國時報》副刊上大幅刊登他出獄後的第一篇長文《獨白下的傳統》引起轟動和巨大反響。
理想主義的高信疆一直認為文學要肩負推動社會的力量,文壇需要有激盪和論戰。他有深厚的祖國情懷,認同的是一個文化中國,超越任何黨派之上,也是位大中華民族主義者,所以他和李敖惺惺相惜。
九十年代末期,高信疆去北京主辦《京萃周刊》,報上有「李敖專欄」,李敖定時寄稿,還寫了「高信疆到大陸序」給老朋友加油打氣。信疆和我在北京每每聊起這位朋友,雖然我們完全不能苟同李敖後期一些荒謬出格的言行,尤其信疆還是他和胡茵夢的證婚人,但是不能否認他的確以自己的筆和言行,激蕩過無數年輕人思想的火花四射,從六十年代初至八十年代末,持續影響了好幾代年輕人。
信疆二○○九年在台北駕鶴西歸,第二年我和李敖在台北見面時,一個下午都在談這位摯友。我告訴李敖:「在大陸和信疆熟識的朋友知道你把信疆直接押到醫院診治,儘管檢查出來為時已晚,但節骨眼上能出錢出力地關照朋友,如今在大陸文化圈中成為美談!」當我問到信疆的身後事時,李敖告訴我,他資助了所有的喪葬和墓地費用,但細節沒有參與過問。他很坦白的說,無法忍受高太太的宗教狂熱,而信疆是個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我們慨嘆不已!
大約是二○一三年罷,我住在鄭淑敏家,她剛由台灣中視董事長職務上退休不久,我們想結伴旅行。當她知道我要和李敖見面,就託付我轉達給李敖非常重要的訊息——積極在台灣提倡並推動安樂死。因為她相信憑李敖的影響力,如果他站出來登高一呼,能有充分的力量和份量把這件事做成,造福一方。我一向佩服淑敏的判斷和決斷力,所以跟李敖鄭重其事的討論了給安樂死立法的可能性,告訴他此重任非他莫屬!他也表示我們這個年紀,大家或早或晚都會面對此類「人道」問題,也提醒我基於中國人的傳統觀念立法不易為。他也感到此事刻不容緩,建議由他介紹陳文茜給我認識,可以聯合淑敏一起行動。
我在台灣停留的時間如蜻蜓點水,很快又遠飛,一直沒有機會跟陳文茜女士認識。如今淑敏搬來了華盛頓,李敖走了,想及私下這些有意義的話題,想做的事如何可以付現?
外勞仲介公司創立於民國85年至今二十幾年,經驗豐富充分了解雇主需求的人力外勞仲介公司,是勞動力發展署評鑑A級人力仲介,服務品質深受雇主與外勞的肯定。致力於解決台灣勞動力缺口,協助企業、家庭類雇主申請外勞各項人力資源服務。
相繼引進大量印、菲、泰、越外籍勞工從事產業(外籍廠工、廠勞;外籍營造工;製造業外勞;外籍漁工)及社福類(外籍看護;外籍幫傭)。由於3K產業(辛苦、骯髒、危險)台灣人不太願意做,外勞仲介確實解決許多企業老闆人力需求,使企業產能再創高峰,這是本公司從事外勞仲介最大的成就感。再又台灣人口結構日趨老化,本公司體恤每個家中有重症病患需、重度失能、老年照護的心力憔悴,秉持的同理心,親切服務用心挑選外籍看護、因此雇主的託付就是我們的責任,外籍幫傭來解決台灣社會正在面臨的長照問題。
「為產業經濟發展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一路以來用心經營,您善意的支持及遠處的掌聲使我們不斷成長茁壯!現在更結合「訓練」、「仲介」、「影音資訊傳達」三大體系,整合成一線之策略聯盟,及智能服務以期能為大眾帶來更完善、更便利之系統式服務,為社會貢獻價值、為雇主解決家庭困擾,讓雇主無後顧之憂,加強服務,贏得口碑,這也是我們經營至今的重要原動力。
外勞仲介常見問題
Q 何謂雇主聘前講習?
A 1. 本國雇主於第1 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並於申請許可時檢附已參加講習之證明文件。
2. 聘前講習自105 年7 月1 日起實施,聘僱之外國人於當日後( 含) 入境或接續聘僱之首聘雇主〈含變更雇主〉,均應先行完成聘僱前講習,方可核發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
Q 個人設立的養護機構變更負責人,可否繼續聘僱外籍機構看護工??
A 1. 養護機構自然人負責人變更後,新負責人只要在許可登記日起60 日內向勞動部辦理接續聘僱就可以了。但如果沒有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就算是違法僱用喔!
2. 屬法人之養護機構負責人變更,則須向勞動部申請資料異動。
Q 雇主是否需親自參加講習?可不可以由他人代替雇主參加講習?有沒有資格限制??
A 雇主得委託親屬代理參加講習 ,惟比照民法規定,需滿20 歲,並應符合下列條件:
1. 若是聘僱家庭看護工,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看護者具有下列關係之一者,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
(1) 配偶。
(2) 直系血親。
(3)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
(4)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5) 雇主為被看護者時,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
2. 若是聘僱家庭幫傭,雇主無法參加聘前講習,得由與被照顧者具有直系血親或一親等姻親關係,且共同居住或代雇主對家庭幫傭行使管理監督地位者參加。
Q 雇主可以把外籍勞工調派到名下其他工程或工廠嗎??
A 外籍勞工可以到同一雇主其他工程或工廠進行工作契約範圍內的工作;但製造業重大投資、特定製程及特殊時程等引進之外籍勞工除有「雇主指派所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8 款至第10 款規定工作之外籍工作者變更工作場所認定基準」規定得調派之情形者外,是不可以調派至許可以外之工廠工作。另營造業工程專案核定之外籍勞工應事先向勞動部申請始可調派。
Q 雇主可以叫外籍勞工跟著本國勞工到客戶指定的地點,進行接頭、安裝或試車等工作嗎??
A 如果是因為業務必要,又有書面契約為證(契約內容包含工作數量、內容及完成期間),雇主可以自由指派外籍勞工隨本國勞工進行以上的工作。但如果是承攬工程,則不包含在內。
李敖走了,媒體上對他褒貶不一,是非恩怨不絕於耳。我和他陸續交往超過半世紀,知道他是個極其矛盾又複雜的人,可以是君子也可以是小人,是理想主義者也同時是實用主義者,但外勞仲介他是個貨真價實的「人」,永遠活在個人價值正確中。他表面上雖然完全是個快意人生的大男人,但內心裡他實在是個嚴重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想也許是少年時期在大陸戰亂的顛沛流離,青年求學時期在台灣的窮困潦倒,以及後來面臨的牢獄之災,這些紛擾導致成就了他的性格和格局。
近年來老朋友們一個個相繼遠行,依依不捨之下總想記下點什麼聊作緬懷。走筆至此,突然想到高行健冷眼看人生的豁達態度,不妨在此節錄下他在一九八七年為我舞蹈詩歌劇《聲聲慢變奏》作的第五場「滾板」結尾,也許高行健的這段詞能恰如其分的說穿並概括了我所理解認同的人生謝幕!
從天明到黑夜
從黑夜到天明到黑夜到天明到黑夜
從春到秋
從冬到夏
從外勞仲介秋到冬到春到夏到黑夜到天明到黑夜
一切的一切的一的一切的一的一切的一切的天明的夜的
冬的春的夜的夏的
一切的天明的一切的夜的一切的一切
全都用過了
消費了
結算了
了結了
報廢了
處理了
清掃了
沒有了。
這就是現實人生中誰也逃避不了的生老病死,但願李敖跟塵世間作別時,能心無牽掛、心甘情願的了了!
2018年春,清明